泰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及地點規定 泰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及地點

一、泰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
1.海陵區、泰州醫藥高新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東、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線經周山河至東風快速路)和東風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區域 。
2.高港區:
環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東、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區域 。
新通揚運河以南、328國道以北、溱湖大道(雙登大道)以東、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區域 。
1.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
2.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地;
3.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敬老院、兒童福利院;
4.商品交易市場,住宅小區;
5.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線;
6.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7.城市綠地、河道,飲用水源保護區;
8.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銷售場所,輸氣(油)設施,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以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9.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
【泰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及地點規定 泰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及地點】注:這些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由公安機關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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