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1.對用人單位集體委托存檔的,由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的同級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負責;
2.對于個人委托存檔的,按照本人自愿選擇,由其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負責;
3.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檔案、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檔案、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檔案、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人員的檔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檔案、自由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其它實行社會管理人員的檔案 。
二、辦理依據
1.《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
2.《江蘇省人才服務機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服務指導意見(試行)》(蘇人才函[2014]8號);
3.《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 [2016]75號) 。【泰州檔案接收辦理指南 泰州人才服務中心檔案室電話】
三、受理部門
檔案管理部、代理部
四、申請材料
1.通過機要交通或高校郵政EMS標準快遞轉遞的檔案在檔案管理部進行交接;
2.代理單位離職人員檔案由單位人事部門專人攜帶密封人事檔案、身份證、蓋有單位印章檔案目錄至代理部辦理(本人不可攜帶自己的檔案) 。
五、基本流程
1.依照規定途徑送交的檔案在檔案管理部進行交接;
2.送交的檔案須按規定封裝,專人送達的檔案須在交接名單上加蓋單位公章,如不按照規定封裝或封裝破損的,檔案管理部有權拒收;
3.檔案管理部工作人員驗收后,將簽字、蓋章的交接單交予送達人;
4.屬代理單位的離職人員檔案由代理部窗口負責驗收,收檔后出具收檔回執 。
六、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受理
七、辦理時間及時限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當場辦理 。
八、辦理地點
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洪澤湖路66號(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裙樓一樓大廳)
服務電話:
代理部:0523-86880637
檔案管理部:0523-86880362
九、注意事項
1. 檔案應包含關鍵材料,關鍵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檔人的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2. 缺少關鍵材料的,如能聯系本人的,告知本人并經本人作出書面知情說明、承諾補充材料后予以接收;無法聯系告知本人的,檔案退回發檔單位補充材料;缺少非關鍵材料的,可先接收后補充;
3.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高校郵政EMS標準快遞或專人送達的方式轉遞,嚴禁個人自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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