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泰州垃圾分類就要來啦,將于2021年2月1日開始實施 。
背景介紹:
2020年12月11日上午,泰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泰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近期正式出臺,實施時間定于2021年2月1日 。
為什么要垃圾分類?
泰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著社會參與度不高、分類成效不明顯等問題 。
《辦法》的出臺,將有助于在全社會倡導垃圾分類新時尚,培養全民垃圾分類意識,是從更高層面上解決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的治本之策 。
實施之后,生活垃圾要怎么分類?
《辦法》明確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具體劃分如下:
1、可回收物
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垃圾
例如: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舊紡織物等;
2、有害垃圾
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應當專門處置的生活垃圾
例如:廢充電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紐扣電池、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熒光燈管、家庭日常生活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及其容器、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等;
3、廚余垃圾
指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垃圾
例如: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廢棄物、中藥藥渣等;
4、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泰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什么時候開始實施】例如:受污染的紙張、受污染的衛生用品、受污染的包裝袋、受污染的餐具、煙蒂、塵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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