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20年人才引進補貼 2022東莞引進特色人才獎勵申報材料

引才單位申領引才獎勵須符合以下條件:
(1)人才須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進我市,與首個我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正式勞動(聘用)合同,至申請時仍連續在首個我市用人單位工作 。
(2)在人才獲特色人才認定評定當月(含)至申請當月(含)期間,人才須在首個我市用人單位工作滿6個月 。
(3)引進人才的工作情況以勞動(聘用)合同、在我市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工薪所得稅為準 。
【東莞市2020年人才引進補貼 2022東莞引進特色人才獎勵申報材料】申請引才獎勵需提交如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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