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 淺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淺談《建造工程施工條約(范本)》簽訂的注意事項
作者:tigerlawyer
建造工程施工條約訂立歷程中,通常要經由招標、投標、定標這幾個歷程,形成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三個主要文件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均具有法令效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條約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條約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從條約法角度闡述,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答應,所以,依據條約法,中標通知書的發出就表示條約建立 。但思量我國傳統觀看法,或招標文件中有“以簽考訂式條約書為條約建立”的約定,所以要十分注意建造工程施工條約的簽訂事情,維護自身權益,戒備條約危害 。
現在,發包人和承包人多接納由建造部與國度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制定的《建造工程施工條約(范本)》(GF-1999-0201)簽訂施工條約,下面筆者擬從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門淺談條約簽訂的注意事項 。
第一部門 協議書
【范本 淺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建造工程施工條約(范本)》(以下簡稱《施工條約》)由四部門構成,即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附件 。協議書作為《施工條約》第一部門,在整個條約中具有最高法令效力,簽訂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條約主體
協議書中發包人、承包人應與中標通知書上所確認的招標人、中標人相吻合,更應注意其主體資格和如約能力 。條約簽字、蓋章的主體應與發包人、承包人主體相一致 。
二、條約工期
條約工期應與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所確定的工期相同,并應在“開工日期”這一欄明確“以書面開工通知為準”的條款,以制止因發包人自身原因,致使承包人不得如期進場施工的被動局面和糾紛 。
三、工程質量尺度
工程質量尺度應到達國度尺度劃定的及格尺度,但發包人亦有在招標文件中提出更高要求,在簽訂此條款時,可以約定“及格,力圖獲獎”,以低沉危害 。
四、條約價款
此條款應是被發包人經招標步驟確認的承包人投標報價,若條約為可調價錢條約,在此處可注明“暫定”字樣 。
五、構成條約的文件
《施工條約》以枚舉要領表述條約構成文件,包含本條約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條約專用條款、本條約通用條款、尺度、范例及有關技能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以及兩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動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這里要強調的是,協議書中這一條款與通用條款第2.1條以及專用條款第2條相呼應,更是這兩個條款的基礎 。發包人在一些特殊環境下,還要求將招標文件納入條約構成文件,在這種情形下,要聯合工程實際環境,決定條約構成文件以及排列順序,排列順序也非常重要,其關連到條約孕育發生歧義的優先評釋順序 。在這里還應注意一個問題,即“兩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動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條約的構成部門”,這里要注意洽商、變動文件的效力和送達問題,洽商、變動應采納書面形式,經兩方授權的代表人員簽字,并加蓋發包人、承包人公章 。特別應注意條約一方當事人片面發出的信函或文件的送達問題,一般兩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討論電話、傳真、郵寄所在,以及通訊所在及要領若孕育發生變動,則應以書面要領通知對方,欠亨知則視為送達所在”,應采納特快專遞的形式郵寄,在郵寄詳單中注明所寄物品的名稱及內容,并妥善保管此詳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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