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灣區2023年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啟動最新消息

01、申請時間
自2023年3月20日至5月15日止,未在此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
02、申請基本條件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范圍內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參加我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 。
其中,一年級入學對象須年滿6周歲(在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七年級入學對象為六年級畢業生 。未到適齡年齡,請勿申請 。
03、積分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新居民通過“浙里辦”APP自主申報,也可持《浙江省居住證》向居住所在地街道社會綜治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依照《溫州市龍灣區(高新區)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中設定的各項積分指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溫州龍灣區2023年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啟動最新消息】線上辦理操作流程:申請人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臺,選擇“龍灣區”專區,點擊“我的積分”獲取當前已有積分 。申請人若對當前“省級共性分”有異議的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認定后重新賦分 。申請人若有符合“龍灣區個性分指標加分項”的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認定后賦分 。
“省級共性分”與“龍灣區個性分”相加,即為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得分 。申請人應自主在“積分應用專區”選擇需要申請的積分公共服務項目(如“積分入學”)并按照指示要求完成操作 。申請人是否可享受已申請的積分公共服務應用項目(如“積分入學”),根據申請人積分得分排名并由相關公共服務資源主管單位按照指數規定擇優篩選 。

溫州龍灣區2023年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啟動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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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規定積分申請時間內提交積分申請材料,不在規定積分申請時間內提交的積分申請材料視為無效 。)
04、積分獎勵
今年還有5分留龍過年積分獎勵不要忘記申請哦!
對持溫州公安局簽發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且留龍過年的新居民員工,2023年1月6日起至2月5日止未離開龍灣區,給予5分的新居民積分獎勵 。請提供:1.有效期內的《浙江居住證》;2.企業蓋章的留龍過年證明或證明1月21日至1月27日本人在龍消費的電子賬單記錄截圖 。
積分獎勵申領方式:符合申報條件的新居民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臺→“龍灣區”專區→點擊“我的積分”→點擊“積分明細”→點擊“龍灣區個性分指標”里的“社會服務”加分項→選擇“積極響應并完成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任務”點擊“申請”→填寫自評分數、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填寫理由陳述(申請的積分獎勵項目)→點擊“提交”→經審核認定后賦分 。
05、賦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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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受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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