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等4個文件的通知( 六 )


(二)低風險區 。
1.強化社會面管控 。區域內各類人員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期間盡量減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嚴格落實進入室內公共場所預約、錯峰、限流、測溫、登記、戴口罩等措施 。
2.人員協查管控 。收到高風險區外溢人員協查信息后,應于24小時內完成風險人員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等工作;對無法排查的人員要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形成協查閉環 。
3.交通管控 。低風險區內人員倡導非必要不離開本區域 , 跨市流動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對運輸生產生活、醫療防護物資以及從事道路運輸“點對點”轉運的車輛和人員,在嚴格落實消毒、封閉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保障其通行順暢 。加強火車站、機場、公路、水路等出入區域交通關口管控,做好測溫、查證、驗碼等工作 。
4.核酸檢測 。根據疫情傳播風險評估結果和風險人員協查管理情況,科學確定低風險區內開展核酸檢測的人群范圍和頻次等 。開展核酸檢測時,就近就便設置采樣點,并由專業人員評估后啟用;加強現場組織管理,有序開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
5.健康宣教 。加強健康教育,提醒居民減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后要及時主動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做好防控政策宣傳引導,使居民主動配合做好風險人員協查工作 。
高、低風險區域劃定和管控措施見附表 。
四、加強組織保障
(一)完善工作體系 。
建立“三級包保”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實行縣(市、區)干部包街道(鄉鎮)、鄉鎮(街道)干部包社區(村)、行政村(社區)干部包戶 。建立“五包一”制度,細化責任分工 , 由街道(鄉鎮)干部、社區網格管理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負責落實社區防控措施 , 做到宣教、排查、管控、督導、關愛“五個到位” 。建立多部門溝通會商機制,加強社區與屬地衛生健康、疾控、公安等聯防聯控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 , 形成疫情防控合力 。醫院和疾控機構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社區做好人員管控、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清潔消毒等工作提供支持 。
(二)合理配備人員 。
各縣(市、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根據當地社區規模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配足防控人員和醫療防控物資 。縣(市、區)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統籌安排好高風險區的防控人員,高風險區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按照不少于居民人數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備 , 省市有關單位干部可下沉到各工作組開展工作 。
(三)做好培訓演練 。
加強工作人員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識、防控政策和個人防護技能,明確工作要求,科學精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本方案印發后,各地要加強培訓演練,及時完善工作機制,掌握不同風險區域的防控措施和要求 。
(四)強化工作人員管理 。
工作人員應根據暴露風險規范做好相應級別防護,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方能上崗 。高風險區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實行全程封閉管理,要做好健康監測和保持一定頻次的核酸檢測 , 工作結束后進行5天的居家健康監測 。
(五)加強生活物資保障 。
縣(市、區)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建立跨區域物資聯保聯供協作機制,由發展改革、商務、交通運輸等部門牽頭,負責物資統籌、采購、調撥、運輸等保障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揮托底保供作用 , 嚴格執法、穩定物價 , 并做好與社區防控辦公室的對接,暢通綠色通道,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物資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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