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等4個文件的通知( 三 )


感染者活動頻繁、停留時間長的其他區,可基于流調研判 , 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發生跨區的廣泛社區傳播疫情時,提級指揮 , 由省級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決定是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
(二)一般城市 。
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市的城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 , 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城區之外的區域,基于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 , 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 , 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三)農村地區 。
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 , 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鄉鎮政府所在地及所在縣城,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疫情波及多個鄉鎮時,基于流調研判,擴大范圍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
為指導各地在疫情處置中做好風險區域劃分 , 有效落實風險區域相關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 結合各地經驗做法 , 制定本方案 。
一、科學劃定風險區域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科學、分級分類”的原則,實現常態化精準防控和疫情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快速轉換 。一旦發生本土疫情,要盡早將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精準劃分為高風險區、低風險區兩類風險區,統籌各方面力量,實施分類管理措施,根據疫情形勢及時動態更新風險等級及管控措施,主動對外發布 。疫情處置過程中,如個別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造成的傳播風險較低,密切接觸者已及時管控,經研判無社區傳播風險 , 可不劃定風險區;未發生本土疫情的縣(市、區、旗),要切實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無需劃定風險區 。
(一)高風險區 。
1.劃分標準 。原則上將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 , 劃為高風險區 。高風險區一般以單元、樓棟為單位劃定 。在疫情傳播風險不明確或存在廣泛社區傳播的情況下,可適度擴大高風險區劃定范圍 。風險區域范圍可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動態調整 。
2.防控措施 。實行封控措施,期間“足不出戶、上門服務” 。封控期間發現新的感染者 , 由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按照“一區一策”要求,可將原封控區域全部或部分延長封控時間 。
3.解除標準 。高風險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低風險區 。符合解封條件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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