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女職工更年期勞動保護規定

一、貴州省對女職工更年期勞動保護規定
根據《貴州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五條:
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為重度更年期綜合癥者,且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可以適當減輕勞動量,或者經雙方協商安排其他合適的勞動 。
二、貴州省用人單位應為女職工安排婦科檢查
用人單位每年為女職工安排不少于1次婦科檢查 。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乳腺癌、宮頸癌檢查 。
前款規定的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
三、規定實施時間
本規定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 。
四、用人單位勞動(聘用)合同中對女職工的保護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聘用)合同中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合法權益的內容 。
【貴州省女職工更年期勞動保護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限制其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予以辭退,或者與其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女職工要求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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