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 貴州省女職工經期勞動保護規定

一、貴州省對女職工經期勞動保護規定
根據《貴州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經期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
女職工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 。
女職工經期從事連續2個小時以上站立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適當的工間休息 。
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在職女職工發放必要的衛生用品或者衛生費 。
二、規定實施時間
本規定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 。
【四項 貴州省女職工經期勞動保護規定】三、貴州省政府采取何種措施減輕職工育兒負擔
《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綜合采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培育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推動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鼓勵、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照護3周歲以下嬰幼兒創造便利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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