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職業技術院校專業建設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根據《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訂)>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19號)文件要求,支持職業院校加大技能人才培養,決定對我市職業院校首次開設急需緊缺專業的給予專業建設補貼,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
二、工作目標
圍繞我市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5+3+7+5”產業鏈發展方向和發展要求及做好“三篇大文章”,參照《沈陽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每年在職業院校遴選新設立不超過3個專業,給予專業建設補貼 。
三、基本原則
(一)服務發展 。聚焦重點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制造業和新興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發展要求,設立具有技能人才培養緊缺專業 。
(二)統籌規劃 。職業院校專業設置應注重自身優勢,重點建設與院校分類屬性相一致的專業,提高職業教育資源的利用率和整體效益,形成科學合理的專業結構布局,避免重復設置和資源浪費 。
(三)適度超前 。職業院校專業設置應充分考慮技能人才培養的周期性,在時間上可適度超前 。
(四)名稱規范 。職業院校專業設置應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統一簡稱《目錄》)為依據,原則上名稱應與《目錄》一致 。
四、補貼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實訓設施設備投入、專業招生規模、高技能人才培養數量、師資隊伍建設等情況,首次給予50-100萬元的專業建設補貼資金,并根據職業院校年度專業建設實際投入、技能人才培養規模等情況,給予后續最長3年每年30萬元的專業建設補貼 。
五、申報條件
職業院校申報專業建設補貼資金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完善的職業院校管理制度、管理規范 。近三年,未發生違規違紀事件和重大教學事故、安全管理事故等 。
(二)市場調研充分,新設立專業定位準確,就業前景好,并經行業、企業及職業教育專家論證 。
【沈陽市職業技術院校專業建設實施辦法政策解讀】(三)新設專業有規范的專業或專業方向名稱、修業年限,有明確的專業培養目標、專業教學計劃等,有完備的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及配套教材 。
(四)根據專業設置標準或專業教學主要內容,具有開設專業必需的經費、校舍、設施設備、實驗實訓場所等基本辦學條件 。
(五)與在我市納稅10家及以上企業建有穩定的合作關系 。與合作企業共同研究確定專業建設、課程設置、培訓計劃、師資建設、課題研發和實習方案,并聘請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技師、高級技師擔任指導教師,完成教學及教師培訓任務 。
(六)具有與開設專業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相對穩定,能滿足教學需要的教師隊伍 。
(七)具有完善的招生就業服務體系,有專業的招生就業指導部門,針對性做好學生職業規劃、就業指導等工作 。
六、資助程序

(一)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職業院校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專業建設補貼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沈陽市××專業市場需求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2.《沈陽市職業院?!痢翆I建設及技能人才培養工作方案》;
3.職業院校近五年獲得的教學成果及相關榮譽等;
4.《沈陽市職業院校專業建設補貼申報表》;
5.專業建設承諾書 。
(二)評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專業建設補貼的職業院校材料進行評審,院校相關人員進行答辯 。專家對職業院校的綜合情況和各項指標進行打分,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報市政府審定后,確定專業建設補貼職業院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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