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實施細則

沈陽市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實施細則
(一)政策依據
【沈陽市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實施細則】《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實施細則>等6個實施細則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35號) 。
(二)選拔范圍和條件
1.本細則所稱的“高層次人才”,是指經認定的沈陽市高層次人才(A、B、C類) 。
2.本細則所稱的“高精尖優才”,是指在符合條件的沈陽市高層次人才中,經申報推薦、審核選拔、公示審定等環節,獲得相關獎勵的高層次人才 。
3.由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新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為我市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做出貢獻,符合下列條件的,可通過所在單位進行申報:
(1)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全職工作或自主創辦企業 。其中:自主創辦企業的,需為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持股30%以上的股東 。
(2)已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12個月,申報時仍在沈陽工作 。
4.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在沈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且貨幣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50%,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依法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具備一定發展基礎和產業規模,市場前景良好 。
5.申報單位為事業單位的,需為沈陽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院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具有較強科研創新能力,且申請人的創新成果已與我市企業實現有效對接,為我市產業升級做出重要貢獻 。
(三)選拔程序
“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按年度集中開展,申報主體為人才所在單位 。具體程序如下:
1.發布通知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全市年度工作部署、預算安排,制定年度選拔獎勵計劃,發布通知,明確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要求等,組織開展年度選拔獎勵工作 。
2.單位申報
符合條件的人才,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
3.區縣推薦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地區申報人及所在單位進行審核把關,確定本地區推薦人選,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4.匯總評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各地區推薦人選,確定候選人員名單,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候選人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社會所做貢獻等情況做出評價,結合年度選拔獎勵計劃,擇優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
5.審定公示
建議人選名單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年度“高精尖優才”予以公布 。
(四)獎勵標準和方式
1.對高精尖優才,按人才層次給予政策支持:
(1)給予A類人才最高500萬元獎勵,“一人一議”解決首套購房問題 。
(2)給予B類人才最高250萬元獎勵和150萬元首套購房補貼 。
(3)給予C類人才最高50萬元獎勵和100萬元首套購房補貼 。
2.“高精尖優才”獎勵周期為3年 。獎勵周期內,按照可享受最高獎勵額度的20%、40%、40%,分年度發放獎勵資金,最高可發放至100% 。
3.獎勵周期內,“高精尖優才”每年通過所在單位,將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社會發展所做貢獻情況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為后續資金發放的依據 。
4.“高精尖優才”獎勵資金,分年度撥付至人才所在單位 ?!案呔鈨灢拧睂Κ劷饟碛凶灾髦錂?,所在單位要按照人才意愿,以適當方式及時足額、依法依規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變資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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