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配售實施方案

大廠回族自治縣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配售實施方案
根據省、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結合我縣住房保障工作實際,為公平、公正 。公開做好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項目配售工作,特制定《大廠回族自治縣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配售實施方案》 。
一、限價商品房配售范圍及原則
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面向本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市民群體配售 。
限價商品房配售實行梯度保障,即按照本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市民群體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保障 。
注: 1.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保障的家庭以及通過公租房電腦搖號已分配到房源并簽訂配租意向的家庭,不得申請配售本次限價商品房 。
2. 2021年各區域公租房輪候家庭需退出公租房輪候后,可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 。
二、限價商品房房源及銷售價格情況
(一)限價商晶房房源情況
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項目開發商為大廠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位于祁各莊鎮譚臺村段,為高層建筑,有電梯 。本次
計劃配售限價商品房560套,單套戶型面積72.77-89.18平方米 。
(二)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
陽光新城限價商品房政府銷售指導價格為9024 元/平方米(開發企業可以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10%范圍內自主定價) 。開發企業最終定價范圍為8374.63-8751.42元/平方米(根據戶型、樓層、朝向等因素,每套房屋價格會有差異) 。
三、限價商品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的本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大廠縣戶籍滿半年以上的家庭(含單親和單身家庭)申請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滿一年)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24周歲的單身家庭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縣確定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即37476.8元)標準以下,且家庭總資產在30萬元以下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保障性住房,未配租公有住房或公租房 。
4.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 。
(二)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的本縣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大廠縣戶籍滿半年以上的家庭(含單親和單身家庭) 。申請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滿一周年)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24周歲的單身家庭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縣確定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0.8至1.5倍(即37476.8-70269元)之間,且家庭總資產在45萬元以下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保障性住房,未配租公有住房或公租房 。
4.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 。
(三)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的新市民群體,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我縣實際工作且存在穩定勞動關系 。申請人須年滿24周歲 。申請人離異,自申請受理截止日離異時間需滿一年:申請.人在縣城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具有手續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社會養老保險已繳納至2021年10月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縣確定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0.8至1.5倍(即37476.8-70269元)之間,且家庭總資產在45萬元以下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保障性住房,未配租公有住房或公租房 。
4、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 。
注:
1.大廠戶籍滿半年的申請人不包括公共地址落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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