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大廠縣限價商品房申請流程 廊坊大廠縣限價商品房申請流程圖

廊坊大廠縣限價商品房申請流程時間安排
(一)直傳公告(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告,各居(村)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高新區縣住建局張貼申請公告,微動態發布申請公告等方式,公布此次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條件、申請程序、房源信息等,廣泛告知社會 。
(二)申請受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申請家庭憑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居(村)委會 。鎮政府、街道辦領取相關申報表 。
(三)居(村)委會、工作單位(企業)初審(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居(村)委會、工作單位(企業)重點審查申請表格中個人填寫部分是否完整,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審批表填寫內容是否與提交的材料一致,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申請人戶籍、收入、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居(村)委會或工作單位(企業)在《大廠回族自治縣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上簽暑意見 。簽字并加蓋公章,報轄區鎮政府、街道辦 。高新區 。
(四)鎮政府、街道辦、高新區復審、公示(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收到轄區居(村)委會或工作單位(企業).上報材料后,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復審 。
對復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由鎮政府 。街道辦事處、高新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公示主要內容為:申請人及配偶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家庭人口 。收入情況 。住房情況和監督舉報電話等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在《大廠回族自治縣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出具公示結果證明,報縣住房保障部門 。
(五)縣住房保障部門匯總(2021 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4日)
縣住房保障部門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高新區上報材料統一匯總,將匯總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明細表轉交至縣住建局 。不動產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社會事務局、車輛管理所,公積金等部門聯審查檔 。
(六)縣住建局、不動產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社會事務局、行政審批局、車輛管理所、公積金等部門聯審查檔(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5日)
縣住建局、不動產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社會事務局,車輛管理所、公積金等部門對轉來申請材料分批分類進行查檔,并將審核查檔情況加蓋公章報至縣住房保障部門 。
(七)縣住房保障部門復核及公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6日)
縣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 。對經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縣住房保障部門在《大廠回族自治縣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對審查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 。公示期間,縣住房保障部門受理舉報 。對舉報反映的問題,由縣住房保障部門牽頭,組織鎮政府、街道辦、高新區居(村)委會等部門逐級對舉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經核實,將按縣住房保障相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理 。
(八)登記建檔(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
縣住房保障部門對公示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登記、建檔,錄入電腦,對核查結果進行登記備案 。
(九)啟動搖號配售工作(2022 年1月20日)
縣住房保障部門根據申請家庭數量聘請軟件公司進行軟件設計,申請配售限價商品房的家庭將通過電腦公開搖號的方式統一進行配售 。
(十)配售家庭公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2日)
搖號結果于搖號結束后,公示三天 。
(十一)簽訂意向登記(2022年1月23日起)
【廊坊大廠縣限價商品房申請流程 廊坊大廠縣限價商品房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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