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條件:
【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申請人需要什么條件】申請人須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并且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
2. 在海珠區就業(創業)并參加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申請積分制入學時仍在繳納 。
來穗人員:
是指具有外地戶籍,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或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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