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市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在我州行政區域內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須遵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本辦法 。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實現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居民都納入保障范圍的目標 。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文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文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什么】縣級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
第五條 文山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核定為月人均130元,以后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化再作適當調整 。
第六條 持有我州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按家庭收入計算,人均月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不論其年齡、職業、健康狀況如何,是否在城鎮居住,所在單位何種性質,都應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
第七條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擁有非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車、摩托車、移動電話、電腦、空調、攝像機等高檔消費品的;
(二)有高價收藏或投資有價證券、股票的家庭;
(三)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就讀的;
(四)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拒絕就業的,一月內兩次以上不參加社區組織的公益性勞動和活動的;
(五)出資購商品房、新建房或對住宅進行高檔裝修的;
(六)對于在核查過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定,盡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鄉(鎮)或社區(單位)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七)連續兩次不按月領取保障金或不按規定申報家庭收入的;
(八)雖然父母獨居,但其子女平均工資收入及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低保標準的;
(九)有違法行為在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 。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成員,是指戶主和與其共同生活的下列人員:
(一)配偶、子女(包括從本地到外地就讀的子女)、父母;
(二)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人員 。
第九條 應計入的家庭收入:
(一)工資、獎金、津貼;
(二)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三)離退休金、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
(四)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
(五)特許權使用收入、租賃收入、繼承收入,贈與收入;
(六)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七)自謀職業收入;
(八)偶然所得收入及其他應計入的家庭收入 。
第十條 不應計入的家庭收入:
(一)對國家、社會和人民做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的鼓勵和榮譽津貼;
(二)優撫對象的各種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
(三)為解決在校學生就學困難,由政府和社會給予的補助金;
(四)因工(公)負傷職工的護理費;
(五)因公致殘返城知青的護理費;
(六)在職人員按規定由所在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及各項保險統籌費;
相關經驗推薦
- 文山低保辦理指南 文山市低保標準
- 文山低保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文山低保標準
- 文山農村低保政策 文山市低保標準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意見
- 文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19 文山低保辦理材料
- 文山低保辦理流程 文山低保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 文山贍養費、撫養費和扶養費的計算方法
- 文山各市縣民政局地址電話 文昌民政局電話咨詢電話
- 文登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文山市農村低保申請需要條件
- 文山州農村低保標準 文山市城市低保申請需要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