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醫保 泰安市居民醫保就醫指南

參保人員如何住院治療?
1、參保居民住院,須持《社會保障卡》(尚未領取社??ǖ?,持本人身份證)到參保地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定點醫院治療 。
2、經治醫師核對人、證相符后,辦理醫保住院登記手續,醫護人員要向患者發放《住院須知》、《醫療服務情況反饋表》,并每天向患者發放住院費用“一日清單”,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字 。使用統籌外醫療項目時,須征得參?;颊呋蚣覍偻?。
3、按照一檔標準繳費的參保居民在定點街道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一級和二級定點醫院、三級定點醫院住院,每次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600元、1000元;
按照二檔標準繳費的,每次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400元、800元 。
參保居民在定點街道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一級和二級定點醫院、三級定點醫院住院發生的符合統籌基金支付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一檔標準繳費的報銷比例分別為85%(基本藥物為90%)、70%、55%,按照二檔標準繳費的報銷比例分別為85%(基本藥物為90%)、75%、65% 。
4、自2017年度起,參保居民一個醫療年度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最高限額為20萬元 。
5、參保居民出院結算醫療費用時,只需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其余費用由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院結算 。
參保人員如何辦理轉診轉院,如何結算費用?
參?;颊邞鶕∏楹侠磉x擇就醫定點醫療機構 。因病情確需轉院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逐級轉診、先市內后市外、先省內后省外的原則,辦理相關轉診轉院手續 。
泰安市內轉診轉院的,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在就醫醫院直接辦理相關手續 。
轉往泰安市外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自轉診轉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及時辦理轉診轉院及登記手續 。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
對大學生實習、寒暑假期、因病休學等符合規定的不在校期間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享受市內三級醫院住院醫療待遇 。
轉診轉院或急診住院,在市外非聯網醫院發生的費用,患者出院后及時攜帶住院病歷復印件(醫院主管科室蓋章)、有效報銷憑證、費用明細清單、轉診轉院備案表等材料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結算 。
發生的費用,在省內市外醫院的,個人先自付10%;
在省外醫院的,個人先自付15%,并執行三級醫院的起付標準,其余部分按本市三級醫院就醫待遇標準執行 。
轉院到山東省聯網醫院住院的,參保人員按照參保地有關轉診轉院相關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并領取《山東省異地就醫備案表》,持該備案表按照山東省社保局有關規定到異地就醫醫院就醫,出院結算時個人承擔自負部分,其余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 。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發生的住院費用個人先自付30%,并執行三級醫院的起付標準,其余部分按本市三級醫院就醫待遇標準執行 。
未成年人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如何結算門、急診費用?
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發生的無責任人意外人身傷害事故,其門診、急診費用,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100元以上的部分,統籌基金給予70%的補助,每個醫療年度最高補助10000元;
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發生的無責任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的門診、急診費用,治療結束后,15日內由本人或學校攜帶門診病歷、費用清單及相關檢查報告單、有效報銷憑證等有關材料到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報銷 。
居民發生無第三方責任意外傷害住院待遇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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