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醫保參保流程

城鎮居民醫保參保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按自然年度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每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為集中參保期 。我市城鄉居民應在集中參保期內辦理 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未在集中參保期內辦理參保的人員可 以在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辦理當年中途參保業務 , 中途參保人 員應當按照年度繳費標準繳費 。其中集中參保期內辦理當年參保業務 的 , 應同時繳納下一年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 。
1.社區(村)居民參保繳費方式:參保人員在社區選擇以個體身 份辦理參保或續保業務的 , 可自愿選擇通過社區掃碼臺用微信或支付 寶掃碼支付 , 也可以選擇通過盛京銀行營業廳及自助繳費方式繳費 。自助繳費方式包括:沈陽智慧醫保 APP、沈陽智慧醫保微信公眾號、 盛京銀行手機銀行、盛京銀行網上銀行、盛京銀行 95337 電話銀行 。農村居民(原新農合參保人員)可以選擇以個體身份參保 , 按照 上述方式自助繳費;也可以選擇按照批量參保流程參保 , 由社區(村) 統一代收城鄉居民醫保費 , 經鄉鎮(街道)審核后 , 以社區(村)為 單位繳費 。
2.自動續保人員繳費方式:本市戶籍已參加我市當年居民醫保的 次年為 0-6 歲的兒童、非在校未成年人及成年居民 , 市醫保中心將為 其自動辦理次年續保登記業務 。該部分人員不需要再到社區辦理續保 ,  可在集中參保期內直接通過上述自助繳費方式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未繳費的自動續保信息將在集中參保期結束時刪除 。未在集中參 保期內繳費的上述人員 , 如需繼續參保 , 可到所屬社區(村)辦理中 途參保 。
3.在校學生參保繳費方式:由所在學校代收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 。
4.民政對象參保繳費方式:由各區、縣(市)民政部門代收代繳 城鄉居民醫保費 。包含: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城鄉低保 邊緣對象 。
【沈陽醫保參保流程】5.優撫對象參保繳費方式:由各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 局負責代辦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 。
6.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參保繳費方式:由康平縣、法庫縣、遼中區、 新民市扶貧部門負責代辦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 。
注:首次參保的本市居民、重度殘疾人及外市戶籍人員需到 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繳費業務 。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當月無人員變動的醫療及生育保險費核定
(1)網上核定:已申請開通單位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的參保單位確認 當月無人員變動的 , 于當月 15 日 12 時前 , 登錄沈陽市醫療保障局網站 ,  在“單位辦事大廳-單位網上業務申報系統”中提出核定申請 , 核定成功 后 , 即可在網上打印當月申報核定單;未申請開通單位網上業務申報系統 的參保單位確認當月無人員變動的 , 于上月最后兩個工作日至當月 13 日 ,  登錄沈陽市醫療保障局網站“單位辦事大廳”提出核定申請 , 申請提交成 2 功 2 個工作日后 , 在網上打印當月申報核定單 。
(2)窗口核定:參保單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節假日除外)至所屬 醫保中心在業務窗口提出核定申請 , 由工作人員為其打印當月申報核定單 。
(3)自助一體機核定:參保單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可使用設在所屬醫保中心的自助一體機進行核定申請 , 核定成功后 , 可在 自助一體機上打印當月申報核定單 。
2.參保單位當月有人員變動的醫療及生育保險費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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