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島市少年兒童大病保險待遇

少年兒童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
(1)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5%,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40萬元 。【2021年青島市少年兒童大病保險待遇】
(2)符合統籌支付范圍、個人按照起付標準和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乙類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納入統籌支付范圍前個人按照自付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1.8萬元)以上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 。其中,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參保人的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為3000元,超出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為70% 。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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