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穩定就業人員入戶指南 肇慶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

穩定就業人員入戶
一、項目名稱
穩定就業人員入戶
二、審批條件
在端州區合法穩定就業(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執照等),同時按國家規定參加滿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親屬可以在本人或親友住所、用人單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本人和隨遷人員可以落戶在合法穩定住所、用人單位集體戶、單位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或在端州區范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家庭戶內 。
三、申請材料
1、遷移人的書面申請;
2、遷移人與隨遷人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遷移人與隨遷人員的關系證明(指公安派出所、公證機關、行政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或能載明關系的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等);
4、如遷移人屬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離婚的,且攜帶未成年子女一同遷移戶口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如小孩隨非撫養權方遷移,還須撫養方現場簽署同意書;
5、用人單位與遷移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招錄聘用手續,或工商營業執照;
6、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同時在就業地按國家規定參加滿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繳納社保證明;
7、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合法穩定住所指在端州區范圍內公民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所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
8、入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9、入親友家庭戶的,需戶主和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 。
注:1、以上提交的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肇慶穩定就業人員入戶指南 肇慶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2、作出批準決定的,屬廣東省外遷入端州區的,到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服務專廳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屬省內其他縣市遷入端州區的,直接到肇慶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服務專廳辦理入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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