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般性崗位補貼是給個人還是單位?

佛山一般性崗位補貼是給個人還是單位?
答:補貼是給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
補貼對象: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勞動合同不作時間要求),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一般性崗位補貼 。【佛山一般性崗位補貼是給個人還是單位?】

備注:
1、員工入職前須已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中途停保的,應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后再重新申請)或符合脫貧人口身份;
2、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協作地區指廣東省對口勞務協作地區,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該補貼可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一同申請;
4、同一勞動者,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5、以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時,各項崗位補貼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首次享受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6、分公司不得申請各項就業補貼,獲得總公司書面授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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