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羊養殖場的分區規劃原則 羊場養殖場規劃布局方案設計

肉羊養殖場通常分為三個功能區:即生產區,包括羊舍,飼料飼草貯存、加工、調制建筑物等;管理區,包括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建筑物,肉羊產品加工、貯存和農副產品加工建筑物,以及職工生活福利建筑物與設施等;病羊管理區,包括獸醫室、隔離舍等 。
分區規劃時,首先應從人畜保健角度出發,以建立最佳的生產聯系和衛生防疫條件,來合理安排各區位置,肉羊養殖場產生的不良氣味、噪聲、糞尿和污水等,就不致因風向與地面徑流而污染居民生活環境,同時,也保證了不致因病羊出現而使疫病蔓延,也防止了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生產區而影響肉羊衛生防疫工作 。
各區之間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生產區與管理區,生活區、生產區與病羊管理區最好能間隔300米 。同時,應防止生活區與管理區的污水流入生產區 。管理區的經營活動與社會經常發生極密切的聯系 。因此,該區位置的確定,應有效利用原有的道路和輸電線路,設在靠近交通干線、輸電線的地方 。
生產區是肉羊養殖場的核心,應根據肉羊養殖場的經營方向和飼養管理方式,進一步規劃小區布局 。同一肉羊養殖場里,應將種羊(包括繁殖羊群)、幼羊與商品羊群分開,設在不同地段,分小區飼養管理 。不同羊群間,彼此應保持一定的衛生安全間距 。
同時,應考慮與放牧地、割草地等保持較近的距離且交通方便(牧道與運輸道) 。生產區內飼料供應、貯存、加工調制等建筑物,一般應配置在地勢較高的下風向處,既方便飼料飼草的場外運入,又方便分送到各羊舍,同時,外界車輛又不進入生產區內 。而干草、墊草的堆貯點與其他建筑保持至少60米的防火安全距離 。
羊糞尿及其他廢棄物堆放點的設置,既要便于由羊舍運出,又要便于運到田間施用,同時,堆放期間又不致造成環境污染,孳生蠅、虻等;病羊管理區,應設在生產區地勢較低的下風向處,并與羊舍保持300米的衛生間距 。
【肉羊養殖場的分區規劃原則 羊場養殖場規劃布局方案設計】除獸醫診療室外,病羊隔離舍應盡可能與外界隔絕,設單獨的通路與出入口 。并設置尸體坑和滲井,防止疫病蔓延和該區污水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 。尸體坑應距離羊舍至少300米遠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