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招標方供給的工程量清單描述的項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實體的內容,它與施工要領、施工方案沒有關連,接納何種施工要領、施工方案來完成實體的施工由投標方決定 。實體的內容是不得做修改或增補的 。
21、甲方購置的材料、設備在招投標階段如果無法確定需要幾多錢,能否不用到場報價?
答:設備費在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不屬建安工程費領域,因此,清單報價中不思量此項用度 。材料費必需到場綜合單價,如果在招投標階段無法精確定價,應按暫估價 。
22、如果條約訂的是單價條約,能否結算時按竣工圖、現場實際環境按實重新計算工程量?
答:(1)按條約約定;(2)乙方發明實際孕育發生的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供給的工程量差別時,應隨時與甲方協商簽證同意后變動,結算時調解 。
23、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明白為牢固單價,而不牢固總價法 。請問條約價如何定?若投標人已知工程量計算錯誤、漏項或設計變動,如何調解?
答: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要領,牢固價、可調價、資本加人為是簽定條約價的要領,這是兩個領域的觀點 。按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接納牢固價、可調價、資本加人為中的任何一種要領簽定條約價 。
按照建造部令第107號的第五條、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體例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的計價要領有工料單價法和綜合單價法,招標人與中標人應按照中標價訂立條約,或不實行招投標工程由發承包兩方協商訂立條約,條約價要領有牢固價、可調價和資本加人為 。若投標人發明清單中工程量計算錯誤、漏項或設計變動,可按《計價范例》4.0.9條劃定或按條約約定處置處罰 。
24、執行工程量清單后是否工程結算要領和原來的定額法紛歧樣?
答: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結算要領與按定額計價的工程結算要領的差別點:工程量清單計價、綜合單價一般不作篡改,沒有價差,也不用調解各項費率 。
25、清單計價模式招投標是否意味著其只能接納單價牢固條約?
答:按照建造部令第107號的第十二條,條約價可以接納的要領有:(一)牢固價;(二)可調價;(三)資本加人為 。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要領,牢固價、可調價、資本加人為是簽定條約價的要領 。
26、分部門項工程量清單的某一項事情內容孕育發生了轉變(好比:工藝穩定,原有的瓷磚檔次太低,改為另一種價錢較貴的瓷磚;工藝有些轉變,如保溫隔熱墻的保溫材料孕育發生了厘革等),在結算時如何調解?是否都視為釀成了一項新的清單,需要重新申報單價給咨詢工程師審批?
答:按條約約定處置處罰 。
27、清單計價與施工圖紙預算如何協調?清單計價能取代預算嗎?
答:清單計價與施工圖紙預算是兩種差另外計價模式 。《計價范例》1.0.3條劃定的領域應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除此之外,按照招投標法劃定招標人在招標時可以自行決定 。
28、定額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費:如電梯布置等,實行清單后,怎樣處置處罰?
答:按《計價范例》第101頁表C.1.7列項報價,其工程內容包含本體布置和電梯電氣布置 。
29、工程量清單要求與條約配套,明確條約的計價要領,才氣做出投標決議操持 。但現在業主的實際做法是在招標文件內只列條約范本,具體條款再在中標后由業主與中標人簽訂,這樣的話,投標人的危害明顯大于業主,而這種違反招標法的招標文件隨處可見,法令的完善與法制的完善是兩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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