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思

眾所周知修建工程以特定的商品形式作為生意業務工具,要求由市場確定其價錢,而恒久以來在我國實行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是以計劃經濟體制為配景的,跟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原有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已不得適應修建市場成長的需要,猛烈的市場競爭要求一種可以表現修建產物市場價錢的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即饜足了這一要求 。而我國在現在推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有利有弊,我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舉行探討:
1. 傳統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
恒久以來,在我國修建市場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占據著主導職位地方,在這種模式下對工程造價的體例步驟的一般要領是:先計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額算出基本直接用度,再以費率的形式計算直接工程費、間接用度,加上按國度劃定計取的利潤和稅金,匯總得出總造價 。這種要領計算工程量的依據是圖紙和定額,工程量的價錢計算依據是定額及國度造價管理部門頒發的調價表或調價系數 。因此,這是一種量價合一、工程造價靜態管理的模式,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起到了確定和權衡建安工程造價尺度的作用,范例了修建市場,使各有關人員有所依據、有所憑借,其歷史功勞是不能磨滅的 。跟著市場經濟在我國的實行,為了適應建造市場改革的要求,針對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建造部于1992 年提出了“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改革措施,將預算定額中的人工、材料、呆板臺班的耗損量和相應的單價分散,這一措施在我國實行市場經濟初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1]。但跟著建造市場化的成長,這種做法難以轉變預算定額中國度指令性過強的狀況,不得回聲施工企業的個體實際耗損量,不得全面地表現企業的技能裝備程度、管理程度和勞動生產率,這就使修建產物價錢的形成與市場脫節[2] 。因此,傳統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形成的修建產物價錢是一種計劃指導下的指令性價錢,已不得饜足市場經濟的需要即將被徹底取消 。
2.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及其優缺點
工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門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是由招標人按照《計價范例》附錄中統一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元和工程量計算規則舉行體例 。包含分部門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由投標人完成由招標人供給的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用度,包含分部門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1]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確定工程造價的步驟為:在建造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時,招標人依據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要求、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統一的項目分別劃定,為投標人供給工程數量清單[3] 。投標人按照本企業的耗損尺度、利潤目標,聯合工程實際環境、市場競爭環境和企業實力,并充實思量各類危害因素,自主填報清單所列項目的單價與合價,包含工程直接資本、間接資本、利潤和稅金 。并以所報的單價作為竣工結算時的計價尺度,按照工程量的增減環境,調解工程造價 。在這種模式下確定的工程造價是由企業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形成的修建產物價錢,適應市場經濟成長和國際老例的要求 。因此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一種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允許承包商自主報價的、經由市場競爭確定價錢的、與國際老例接軌的計價模式 。
與原預算定額計價模式比力,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有如下優點:
2.1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可以回聲市場經濟紀律 。修建產物雖然有其特殊性,但修建產物也是商品,與一般商品一樣在市場競爭中要受價錢紀律、供求紀律和錢幣流通紀律的支配,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不光劃定了回聲工程實體的人工、材料、呆板耗損量,對施工措施耗損部門也牢固化了,雖然由有關部門定期公布價錢指數對價錢作以調解,但以此為依據形成的工程價錢基本上屬于社會平均價錢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則把確定人、材、機耗損量及施工措施耗損量及其相應價錢的權力交給施工企業,有利于修建產物在市場中形成價錢,回聲其真實價錢[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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