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2021最新(11)


經規劃部門批準實行物業分期開發, 應當按照小區總體規劃面積, 首期一次性提供足額物業管理辦公用房;隨開發進度, 分期提供物業管理經營用房 。
第六十四條 在住宅區房屋初始登記時, 物業管理用房應當同時辦理登記 。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 不得分割、轉讓或者抵押 。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主要用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物業服務和業主委員會日常辦公 。
物業管理經營用房使用方案由業主委員會提出, 并向全體業主公示 。 經營收益用于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物業管理的需要 。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按照規定由物業服務企業出租或者經營的物業管理經營用房, 其租賃或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經營收益應當專戶儲存, 用于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物業管理的需要 。 前期物業服務企業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當自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報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備案 。
第六十五條 業主(包括已售出公有住房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 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的, 應當由業主續籌 。
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會同財政行政部門制定 。
第六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
發生危及居住安全等緊急情況, 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或者更新、改造的, 相關業主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提請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安全機構認定, 并持認定材料直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申請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 緊急情況處置后, 應當向相關業主公示, 接受監督 。
第六十七條 物業轉讓時, 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 該物業分戶賬中結余的專項維修資金隨物業同時過戶 。
房屋滅失的, 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返還業主 。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處理規定的, 從其規定 。
第六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物業所在地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予以警告, 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將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并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警示、懲戒:
(一)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
(二)違反第三十八條第四款、第六十四條第四款規定未按時將合同報送備案的;
(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離服務區域、停止物業服務活動的 。
第七十條 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物業所在地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 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建設單位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 不履行保修責任或者不及時處理解決物業質量缺陷、配套設施設備不完善、設施設備技術不達標等問題的,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四十六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 不履行交接義務的;逾期不改正的, 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建設單位違反第五十三條規定, 不公布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庫、車位的處分情況的, 給予警告;未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要, 將車庫、車位出售、贈與、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的, 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沒收違法所得, 并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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