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婚嫁習俗

天津從明初設衛以來,迄今已有600來年的歷史 。由于是個五方雜處之地,因此天津婚嫁習俗是雜揉各地之長,逐步形成自己的風俗習慣 。
父母操心媒婆撮合
天津對于男婚女嫁,與其他各地沒有兩樣 。舊時,男女在十七八歲就要結婚 。彼時男女都是媒妁之言,家長作主父母包辦,沒有自由戀愛,不是婚姻自主 。當自己子女大了,做父母的時常把孩子婚嫁的事放在心上,俗語說“給兒子說媳婦”,“給閨女找婆家”,這些事大多數都是由母親操持 。男方的家長希望給獨生子娶個好媳婦,女方的家長希望給閨女找個好婆家,雙方的心情是一樣的 。
在舊社會,男孩子到了十五六歲時,已經受到相當的教育了,財主家的孩子已經進入中學,一般家庭的孩子也都進入工商界學生意或學徒去了 。
他們的穿裝打扮,已像大人一樣,因為都受著封建禮教的約束,絕大多數都是規規矩矩,堂堂儀表 。在舊社會,孩子要沒有文化水平,或者再不規矩,在街坊鄰居、遠近親友中就會造成不好輿論,他不但找不到工作,連媳婦也說不上 。雖然有的家長有勢力,有門路,孩子出去做事不算困難,但是他的孩子總是離不開街坊里巷,說媳婦還是要仰仗著街坊鄰居 。單說“說兒媳婦”這一件事,做父母的要費盡心血,求親托友找媒婆,想說個門當戶對、才貌相等的方才稱心如愿 。但是無論怎么說,也是不能頭清眼亮地看到姑娘的本來面目 。各家的父母都想為兒子娶一個孝順公婆、知道三從四德、賢惠美貌的媳婦,但這種愿望是被動的、徒勞的 。倘若娶了一個丑陋無知或是嬌蠻成性的媳婦,不但不能組成美滿家庭,而且婆媳不和,夫婦不睦,勢必造成終身遺憾 。所以當年說媳婦就如同請“神”一樣 。女方家長為閨女擇婿也是如此 。這是由于舊社會風氣不開,父母包辦的害處 。這個問題窮富是一樣的,都得“碰運氣” 。
舊社會婚姻不自主,就產生了媒婆 。男女方的家長全是想通過媒婆這個渠道來完成子女的婚嫁大事 。媒婆常串百家門,包括財主大戶,她們被認為是“三姑六婆”之一,是舊社會里的寄生蟲 。各宅門的太太們都離不開她們,因為她們常出入各門各戶,誰家閨女、兒子的外表面貌怎樣,各家的身份財勢如何,她們心里都有底,看到某兩家合適,就走動雙方,鼓起如簧之舌,想方設法把這門親事撮合成 。她們每說合成一樁婚姻,可以得到不少的謝禮 。如果是門當戶對,雙方親家和睦,夫妻和美,并且連生貴子,這個媒婆更要“訛”上你了 。逢年過節、生日滿月、大小喜壽事,也必來道喜拜壽,老的少的都得給她錢,這還不算,何時她走不了爬不動了才算完,還得管她叫媽媽 。如果遇上不可靠的媒婆,只為賺錢,她兩頭瞞著,成親以后夫妻不和,公婆看不上,兒媳婦又厲害,成天打架吵嘴,把一個家庭鬧得烏煙瘴氣,這時媒婆就遠走高飛,永不登你的門了 。所以說媒為生的媒婆,究竟是不可靠的 。講究的家庭,為了鄭重對待兒女的婚嫁,常是經“大賓”出頭撮合,大賓者,介紹人也 。由親戚、朋友擔當“大賓”作媒,介紹成親,這個形式比較莊重 。介紹人“大賓”與男女方都有交情,肯于出來撮合,是為了兩家結成秦晉之好,毫無圖利觀念,所以沒有什么隱瞞性,或者有的男女兩方的家長,也是親友,由大賓一說即合 。
合婚定局家長換帖
當親事初步有成,雙方都沒有什么意見了,還要找“批八字”的先生合一下婚,看看有沒有什么忌犯沒有 。由媒婆或大賓把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時辰小帖要來,交給男方,合婚時是由男方到星相家去合 。批八字的先生按照男女兩人的生辰八字,批寫兩份,什么“金生水”、“水生木”等等,寫了一大套 。一般全要經過這樣的手續 。天后宮有江少波,東門里有鶴鳴堂“馬先生”,北門西有蔣雨洲,這都是解放前天津最著名的合婚先生,這一對婚姻成不成,全在他們一批了 。另外,貧窮戶也要找位算命的先生給算一卦 。經過這樣合婚或算卦手續,只要兩人在“命”上沒有什么所謂“相克”、“相犯”的說法,這門親事就算成了 。大局既定,下一步就要“換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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