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二套房未使用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政策指南

武漢二套房未使用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
一、辦理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二套住房認定標準;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積金組合貸款);
3.職工及配偶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終止,一旦申請二套房提取,自動放棄首套房提取資格 。
通過下列條件查詢,職工及配偶僅有過一套房的使用記錄,再次購房屬于二套房:
(1)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積金系統中購買住房類提取記錄;
(2)2010年3月8日(含)后職工及配偶委托扣劃記錄;
(3)2010年3月8日(含)后,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記錄 。
注:二套自住住房定義中的2010年3月8日,以當前住房公積金系統中記錄的提取和貸款信息為準,不區分中心城區和新城區 。
二、所需資料
1.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及I類銀行卡;
2.婚姻證明材料:已婚職工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離異職工可提供法院判決書,也可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喪偶職工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3.《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房查證明(含房查單、微信公眾號“武漢住保房管”查詢截圖);5.購買一手房提供全額購房發票;購買二手房提供契稅發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或《契稅納免稅申報表》 。
注:職工購買二手房時,若因稅務部門數據問題無法聯網核驗,需補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項:
①房產局檔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無需蓋章);
②政務中心稅務窗口出具《存量房交易稅費申報表》或《增量房申報表》(加蓋業務專用章);
③《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或《存量房交易稅費申報表(承受方)》復印件(無需蓋章) 。
三、提取次數及金額
1.職工及配偶均只能辦理一次,夫妻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二套房購房總價 。
2.辦理提取時,職工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均應保留百元以下余額 。
四、辦理地點
本市房產在公積金提取銀行辦理;非本市房產在分中心辦理 。
五、注意事項
1.購買存量住房的,應當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后,再提取住房公積金 。
2.辦理二套房提取業務后,不允許添加配偶信息 。
3.《不動產權證書》規劃用途必須為70年產權住宅類 。
如需前往分中心辦理業務,請先通過網上進行預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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