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濟寧市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圍 。
醫療救助對象:
1.重點救助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60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精準扶貧對象,以上救助對象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認定 。【濟寧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濟寧市大病二次報銷政策】
2.低收入救助對象:人均收入在我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內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 。
3.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因疾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在提出申請之月前一年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負醫療費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區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
醫療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實行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出院時在定點醫院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手續后,憑住院收費專用票據、保險費用結算單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對象、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醫療救助專門服務窗口,通過一站式醫療救助平臺給予救助 。
(二)其他困難群眾申請醫療救助的,申請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醫療機構診斷依據等證件、材料和各種醫療保險報銷單據,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公示后,由區級民政部門審批 。對于急需救助的突發性疾病,應當特事特辦,及時救助 。在保證對象真實、材料準確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簡化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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