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人才落戶政策 濟寧人才落戶補貼政策

濟寧人才落戶補貼
博士研究生
對企業新引進的全職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屬首次在濟寧就業,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市財政3年內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 。引進后3年內在濟寧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市財政給予每人20萬元購房補貼,其中對全球TOP200高校畢業博士研究生提高到30萬元 。
碩士研究生
對企業新引進的全職工作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屬首次在濟寧就業,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財政3年內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其中,本碩均為“雙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碩士研究生,引才補貼為每月3000元);引進后3年內在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購買首套住房的,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財政再給予每人6萬元購房補貼 。

學士本科生
對企業新引進的全職工作全日制學士本科生(含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屬首次在濟寧就業,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財政3年內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其中,“雙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學士本科生,引才補貼為每月2000元);引進后3年內在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購買首套住房的,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財政再給予每人3萬元購房補貼 。
【濟寧市人才落戶政策 濟寧人才落戶補貼政策】注:對享受“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購房補貼的,其所購住房5年內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凍結房屋產權轉移,且不重復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補貼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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