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生育保險常見問題
一、什么是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 。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 。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
二、生育保險可以轉移嗎?
生育保險不能轉移 。
三、生育保險繳費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
四、生育保險參保人群
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
五、生育保險待遇
【岳陽生育報銷 岳陽生育保險常見問題】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政策支付 。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在產假期內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
六、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參保人員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0個月后(含補繳3個月以內且能提供有效勞動關系證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待遇;補繳超過3個月的,從正常繳費之日起10個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待遇;參保未滿10個月早產且參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參保日期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待遇 。
七、生育津貼的發放天數
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在職期間生育和終止妊娠,在下列產假時間內由發放工資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
1、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有下列情形的,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2、女職工懷孕未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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