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衛生人才計劃扶持對象和條件有哪些 姑蘇衛生人才計劃扶持對象和條件

姑蘇衛生人才計劃申報對象/條件
一、申請人及單位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科研誠信,自覺踐行新時代醫療衛生職業精神、科學家精神 。
引進人才須從蘇州大市范圍以外引進,其中特聘團隊、特聘人才須全職全時來蘇工作 。
二、高層次柔性人才 。
鼓勵在不改變人才與原單位人事關系的前提下,以契約管理為基礎,以臨床服務、科研合作、人才培養等形式柔性引進人才 。
用人單位須與人才簽訂以提升人才與學科建設為主、目標任務可量化、易考核的協議,且人才每年在蘇工作時間不少于30個工作日 。
高層次柔性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三甲醫院或省級以上公共衛生單位工作的省級以上重點學(專)科帶頭人,或擔任省級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委以上職務;
(二)在境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當于教授(境外可放寬到副教授級)職務,境外高層次臨床醫學人才應有所在國家或地區醫師執照 。
三、特聘團隊 。
應以預防、治療重大疾病為主攻方向,以市級以上重點專(學)科、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中心(高技術平臺)為依托,能夠提升我市衛生科技水平和服務能力,具有顯著社會效益 。
基本資格和條件如下:
(一)團隊由1名領軍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員組成,成員間專業結構合理且具有關聯互補性,至少配有1名35周歲以下青年人才 。
成員已于2年內引進,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
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2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醫療機構、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臨床、科研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
(二)團隊領軍人才應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入選省部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或具有重要社會影響的人才,包括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青年項目除外),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衛生部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雙創人才”(含雙創團隊領軍人才),省“333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特聘醫學專家”,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
臨床醫學中心負責人、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含候任)或相當級別人才;
2.蘇州市臨床醫學專家團隊帶頭人;
3.姑蘇衛生A類特聘人才 。
(三)團隊應在近2年獲得單位或相應的上級部門300萬元以上無償資助項目或平臺(包括優勢學科)的支持 。
領軍人才應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主要參加人員(列前15位) 。
四、特聘人才 。
人才引進堅持補缺補短、統籌兼顧、服務發展原則 。
申報人基本資格和條件如下:
(一)A類特聘人才
熟練掌握本專業前沿核心技術,在本學科有深厚的學術造詣或豐富的臨床實踐經驗,具有帶領本學科達到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 。
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正高級職稱,近五年主持過省部級以上或有重大影響的科研項目,且取得過以下業績之一:
1.作為主要研究人員獲得國家級科研成果獎勵(前5位),或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前3位),或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前2位);
2.省級重點學(專)科帶頭人,省級醫學或公共衛生領域重點人才;
3.擔任省級以上醫學會、中醫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等專業委員會副主委以上職務(含候任);
4.近五年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含一類國家級中醫雜志)或國外有較大影響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6篇以上(其中被SCI收錄3篇以上,影響因子6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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