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就業補貼怎么申請 汕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汕頭市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
二、補貼條件
(一)用人單位招用退役1年內軍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
(二)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 。
(三)用人單位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 。
注意事項:
1.同一單位吸收同一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
2.本項補貼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
3.本補貼有申報時間要求(詳見辦理流程),符合條件者應及時提交申請 。
三、補貼標準
每人10000元 。
四、補貼期限
一次性 。
五、申請渠道
按用人單位法定登記證書(如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如區縣市場監管局頒發營業執照的企業,向相應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市市場監管局頒發營業執照的企業,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
六、申請資料(一式一份)
(一)申請單位應提交資料:
1.《汕頭市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申請表》(點擊下載);
2.《汕頭市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匯總表》;
3.用人單位法定登記證書復印件;
4.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復印件(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件,由補貼對象選擇其一提供);
5.享受補貼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
6.復退軍人、軍轉干部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
〔注:1以上材料屬復印件的須提供原件審驗(原件現場審驗后退回) 。所提交的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并由用人單位蓋章確認與原件一致 。
2.從便民角度出發,申請者不用提交有關社保繳納證明資料,改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內部查詢核對,但建議申請者要認真校對好填寫的社保情況,以免資料不準確影響申報 ??蓮膯挝焕U納社保稅務系統、汕頭市社保局單位網上辦事大廳、汕頭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社保局、各區縣社保分局服務大廳、街道鄉鎮人社所等處的人社一體機等渠道查詢或打印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情況自行進行核對 。〕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部門應核驗信息:
社保繳費記錄 。查驗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并將通過社保系統內部查核的社保繳費情況資料打印歸并到申請資料中 。
七、辦理流程
補貼對象應于有關人員穩定就業滿1年之日起1年內(即繳納社保滿12個月后12個月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流程如下:
(一)申請賬號(首次辦理單位需申請省資金系統登錄賬號,已有賬號的單位直接進入第2個流程)
需攜帶資料(單位法定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到相應的市或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領賬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對單位的基本信息后,創建、分配賬號 。申報對象應自行妥善保管好賬號、密碼 。
(二)網上申報(預受理)
用人單位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配的賬號登陸“廣東省就業創業專項資金補貼申報平臺”,也可從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就業創業資金申報登陸 。如實、完整填寫補貼申報信息并提交申請 。注意事項如下:

汕頭就業補貼怎么申請 汕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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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系統中“受理地點”按申報渠道選取市或相應區縣 。
2.如屬新的補貼項目或修改的補貼項目,省的資金申報平臺系統尚無法填報的,可先跳過網上申報環節,直接提交紙質材料 。網上申報今后再按要求補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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