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雙重享受還是交叉享受?

東莞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雙重享受還是交叉享受?

》》》東莞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雙重享受還是交叉享受?
答:交叉享受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

》》》東莞職工參保人生育津貼待遇標準

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注:(1)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繳費工資之和÷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

 ?。?)本年度新參保的用人單位,生育津貼以該單位本年度參保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
溫馨提示:
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參保人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參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貼 。
注:(1)2021年10月1日前,因宮外孕導致需要終止妊娠的情況,需要由醫生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屬于生育險范疇,醫生判斷屬于醫療項目范疇的,不可以申請生育津貼 。
【東莞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雙重享受還是交叉享受?】 ?。?)2021年10月1日起,終止妊娠(含宮外孕)屬于生育險范疇,可以申請生育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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