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住院待遇是什么

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住院待遇是什么

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住院待遇保障
1.起付標準 。職工醫保設置年度起付標準和次均起付標準,參保人員每次住院次均起付標準內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每個自然年度內 , 次均起付標準累計達到6000元后再次入院,不再收取起付標準費用 , 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予以支付 。

參保人員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第一次起付標準分別為400元、800元、1100元;第二次起付標準分別為300元、700元、1000元;第三次及以后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600元、900元 。

2.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
在職職工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分別為90%、87%、85% 。

退休人員支付比例在在職人員支付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9萬元 。
3.按照分級診療原則,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 。對上級醫院向下級醫院轉診開展后續治療的患者取消當次基層住院起付線 。
4.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 。
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 , 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年度累計41萬元以內(含41萬元)的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按比例支付 。
【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住院待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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