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長期護理險繳費方式 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以統賬結合方式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參加長期護理保險,通過劃轉醫保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等方式籌資 。具體標準為:
1.個人賬戶劃轉標準
40歲(含)以下未退休人員,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1%的費率從個人賬戶劃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40歲以上未退休人員,以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需繼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個人賬戶劃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退休人員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3%的費率從個人賬戶中劃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 。

2.統籌基金劃轉標準
單位參保人員,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單位為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 。
個體參保人員,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轉 。
【成都長期護理險繳費方式 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住院統籌等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可自愿參加長期護理保險,通過劃轉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繳費籌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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