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怎么辦?

省人社廳溫馨提醒,廣大勞動者如果符合高溫津貼領取條件而沒有領到高溫津貼,可以向所屬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 。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
目前四川省高溫津貼延續2018年7月1日起執行的政策,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8元 。各市(州)在此范圍內,結合實際,執行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 。
【成都公司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怎么辦?】發放范圍和條件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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