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人才公寓 2022張店產權人才公寓第二次報名公告

張店區產權型人才公寓二次申請報名公告:
為發揮住房對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張店區委、區政府全力推進人才公寓建設工作,近期,擬對產權型人才公寓進行分配 。為更好地讓社會公眾,特別是符合我區產權型人才公寓申請條件的人才,充分了解我區產權型人才公寓項目的有關情況,現將張店區產權型人才公寓二次申請報名工作做如下公告:
【張店區人才公寓 2022張店產權人才公寓第二次報名公告】一、申報條件
1、張店區產權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條”出臺后,我區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的人才分配 。(須與單位簽定正式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繳納養老保險,簽定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日期:2019年11月21日以后) 。
2、產權型人才公寓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學歷以上畢業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含)以上畢業生及相當層級人才分配 。
3、本人及家庭成員(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張店區無住房 。
4、已享受政府購房補貼的不得再申請產權型人才公寓 。
二、申報及分配流程
1、登記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簽署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
2、初審 。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向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1)《張店區人才公寓申請表》;
(2)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復印件(或單身承諾書);
(4)申請人畢業證書(學信網查詢并打?。?、人才稱號證明文件復印件;
(5)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6)《張店區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
3、復審 。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請資料進行分類匯總,由區委組織部召集區教育和體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店分局等人才公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集中對人才資格進行復審,經審核合格的,納入綜合評分排序范圍,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資格并通知用人單位 。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按照人才類別,根據《張店區人才公寓分配評分標準》,對審核合格的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分排序,排序結束后,按照分配房源情況與排序結果確定入圍人選 。
4、公示 。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將入圍人選和排序結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納入選房名單 。
5、選房(時間另行通知) 。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發布選房通知,根據排序結果組織公開選房,納入選房名單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順序挑選房源并簽字確認,選房結果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公示無異議后,向已經選房的申請人發放《人才公寓配售確認書》 。
6、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申請人在選房結束后30日內,持《人才公寓配售確認書》進行合同簽訂 。申請人持身份證等資料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購房合同 。
三、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時間: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0日 。
2、申報地點:張店區新村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一路113號,張店區住房保障事務服務中心302室 。
四、其他有關事項
1、每個家庭(含1人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工作地在張店的符合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請條件的人才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購買張店區的人才公寓,不再享受市級人才公寓保障;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其他特需人才,購買張店區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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