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流程+地點 佛山禪城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領指南

佛山禪城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領指南
一、申請對象:
初創企業(指在區內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以及在本區鄉鎮登記注冊3年內的,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亦可同等享受該項補貼 。
二、申請條件:
1、創業者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創辦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除外)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為吸納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及繳納社保費滿6個月及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的 。同時申請補貼時未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或注銷的 。
2、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相同登記注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一家企業申請 。被吸納人員在同一企業每人只可申請一次補貼 。分公司不可申請 。
3、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
三、辦理方式:網上申報
四、辦理時限: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說明:審批申請資格,資金撥付流程時間不算在內)
五、辦理流程:
網上申報流程
第一步 網上申報 。企業可在佛山扶持通進行網上業務申請 。
第五步 劃拔 。
區人社部門按國庫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撥付 。
窗口辦理流程
由工作人員現場指導申請人通過佛山扶持通網上辦理及區人社部門明確的其他方式辦理 。
*具體辦理以經辦機構要求為準 。
六、補貼標準和期限:
1、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本人及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部分) 。
2、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
七、辦理材料:
1、《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原件各3份);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臺港澳人員創業,需提供臺灣居往來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3、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注冊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4、屬小微企業需提供《中小微企業聲明函》(收原件1份)或經稅務部門蓋章的近兩季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5、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6、被吸納人員的《就業創業證》(需就業登記,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7、最近6個月及以上用人單位為相關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明細 。(原件或復印件1份,提交復印件的需核原件) 。
8、初創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資料或銀行開戶許可證,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9、屬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如經營范圍屬餐飲業的,需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如經營范圍屬住宿業、民宿的,需提交特種行業許可證 。(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
注:以上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
八、辦理地點:
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窗口
辦理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朝安北路23號八樓B座祖廟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窗口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聯系電話:0757-821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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