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省政府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兑幎ā返某雠_對進一步加強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 , 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
一、立法背景
江蘇省是流動人口大省 , 出租房屋面廣量大 , 流動人口流動性強 , 基礎信息采集、安全隱患整改、違法行為查處等治安管理工作任務艱巨 。截至2018年底 , 全省公安機關登記流動人口2052.1萬人、出租房屋625.8萬戶 。2017年 , 省內連續發生豐縣“6.15”、常熟“7.16”等多起涉及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有影響案事件 , 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通過為期半年的整治攻堅 , 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消除 , 但從基層反映情況看 , 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法律支撐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 , 基層管理缺乏有力抓手 。目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相對滯后 , 缺少對新業態、新租賃方式的信息登記規定 。針對這些問題 , 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租賃治安的要求 , 加快推進租賃治安管理的法治建設 , 江蘇省制定出臺了《規定》 。【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二、主要內容
《規定》共26條 , 有以下四點需要特殊說明:一是《規定》的調整范圍為租賃住房治安管理 , 凡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 , 均應納入信息采集范圍;二是信息采集以租賃合同為切入口 , 賦予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容易掌握租賃信息的主體申報、轉報信息的義務;三是在信息申報方法上 , 采取更便民、更多樣、更靈活的方式 , 以期更全面地采集租賃信息 , 掌握流動人口的基本信息;四是在法律責任上 , 在傳統處罰手段基礎上 , 增加信用懲戒等手段實現對違法人員的有力打擊 。
具體而言 , 《規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和規范:
(一)關于租賃信息登記的范圍 。為了更全面掌握租賃狀況及承租人的實際情況 , 本《規定》將租賃用于居住的房屋均納入登記范圍 , 實現對租賃住房治安的有效治理 。同時 , 《規定》明確 , 租賃住房應當符合房屋租賃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
(二)關于治安等安全協調聯動管理 。租賃住房問題不僅僅是社會治安問題 , 同時涉及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其他安全管理范疇 ?!兑幎ā访鞔_了政府以及各部門明確各自職責 , 有利于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 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以及發現問題后的移交制度 , 也更有利于實現對租賃住房安全管理的目標 。
(三)關于信息登記主體 ?!兑幎ā芬幎顺鲎馊?、承租人、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相應的申請登記信息和轉報信息的義務 。規定出租人登記信息、查看承租人信息義務 。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有效身份信息 , 轉租、轉借他人居住信息登記義務 。同時 , 對有租賃住房的住宅小區 , 其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中關于安全防范的約定 , 履行治安責任 , 并有轉報信息的義務 。對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申報登記信息的 , 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應當于7日內向公安機關申報登記信息 。這種規定可以實現信息的全面登記 , 有利于行政機關掌握租賃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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