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二 )


(四)關于群租房的特別規定 ?!叭鹤夥俊笔亲赓U住房治安管理中較為集中的一個問題 , 管理好群租房是租賃住房治理中的重要環節 ?!兑幎ā访鞔_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 , 出租居室達到10間以上 , 或者出租床位達到10個以上的 , 出租人應當按照對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安全規定 , 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 確定管理人員 , 登記有關信息 , 落實治安責任 。這一規定更有利于行政機關對群租房的管理 , 實現群租房的有效治理 , 這一規定對應地也有更嚴厲的法律責任 , 提高了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成本 。
(五)關于信息登記方式 。為了方便當事人申報信息 , 《規定》明確出租人、房地產經紀機構等租賃住房居住信息申報登記主體可以通過租賃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自主申報登記信息、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 也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申報登記信息、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 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并轉報信息 , 收到登記信息的物業服務企業、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于7日內報送公安機關 。這一規定可以讓出租人足不出戶即可辦理相關登記 , 簡便的登記方式有利于提高信息登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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