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戶新規定 福州家庭戶分戶、立戶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一)設立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集體戶 。編制或者從業人數滿5人(含)以上的,可向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戶政窗口民警當場辦理 。
【福建分戶新規定 福州家庭戶分戶、立戶辦理指南】(二)設立人才公寓集體戶 。用于登記居住在人才公寓的人員及其近親屬戶口,由人才公寓管理部門向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戶政窗口民警當場辦理 。
(三)設立商住樓集體戶 。以樓座為單位設立,用于登記商住樓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近親屬戶口,首位商住樓房屋所有權人向轄區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時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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