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指南

【泰安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指南】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一)延長公益性崗位政策享受期限
1.適用對象
正在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 。
2.主要內容
對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難以實現穩定就業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 。按照國家要求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期間,不再對企業給予以上三項社會保險補貼 。免征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補貼,免征期間也不再對免征社會保險給予補貼,免征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

3.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按原補貼申領流程申報 。
4.責任科室市就業辦就業指導科、就業創業服務科咨詢電話:0538-67180190538-6718069
(二)延長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
1.適用對象正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 。
2.主要內容對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
3.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按原補貼申領流程申報 。
4.責任科室市就業辦就業指導科、就業創業服務科咨詢電話:0538-67180190538-67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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