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指南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一)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泰安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指南】1.適用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 。
2.主要內容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免征期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由單位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按照國家要求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期間,不再對企業給予以上三項社會保險補貼 。免征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

3.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按原補貼申領流程申報 。
4.責任科室市就業辦就業指導科、就業創業服務科咨詢電話:0538-67180190538-6718069
(二)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適用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
2.主要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本地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
3.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按原補貼申領流程申報 。
4.責任科室市就業辦就業指導科、就業創業服務科咨詢電話:0538-67180190538-6718069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