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就業見習補貼辦理指南 泰安大學生就業補貼怎么領

就業見習補貼
(一)適用對象
【泰安就業見習補貼辦理指南 泰安大學生就業補貼怎么領】就業見習單位 。
(二)主要內容
對吸納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3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至24歲未就業或失業的青年參加就業見習支付基本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就業見習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第4個月起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至見習協議規定的就業見習補貼期滿 。

(三)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請 。符合申報條件的見習基地需提報: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見習基地發放基本生活補助的銀行憑證、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發票、保單復印件等 。
2.審核 。見習基地按規定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見習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到申請后對申報資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及時告知申請企業 。
3.發放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將見習補貼發放到見習基地銀行賬戶 。
(四)責任科室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科咨詢電話:0538-823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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