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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規定定罪刑事責任是什么樣】違反勞動管理法規 , 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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