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將試行發放私家車電子駕駛證!

云南將試行發放私家車電子駕駛證實施措施
此次推出的“放管服”改革措施,聚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推出“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其中,包括試點駕駛證電子化等4項簡政放權措施,便利老年人辦理交管業務等3項定制服務措施,試點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閱等5項互聯網服務措施 。
推出12項便利措施為群眾辦實事
1.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在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的基礎上,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效力 。
駕駛人可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電子駕駛證,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貨運輸、汽車租賃、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為駕駛人及相關行業提供在線“亮證”服務,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和駕車出行 。
公安部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推行該項措施 。云南省將與試點地方密切協作配合,認可試點城市發放的電子駕駛證,并提前做好推廣應用準備,嚴格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推進實施 。
2.試點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閱
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后,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查閱、復制交通事故現場圖、勘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材料,實現“現場查閱”擴展到“網上查閱”,為當事人提供更多查詢渠道和便利 。
該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其他省(市)先行試點;我省將積極做好準備工作,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推行 。
3.試點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 。
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實行車輛交易登記一地辦理、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方便群眾在車輛轉入地直接辦理交易登記手續,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更好促進二手車流通,推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
該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昆明市先行試點;其他州(市)做好準備工作,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推行 。
4.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 。
清理全城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區等特殊區域個別道路外,其他道路為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除外)通行預留時間窗口,每天允許貨車通行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小時 。
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推行貨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手機APP或者本地交管手機APP、公眾服務號等渠道申請電子通行碼,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減少紙質材料和來回往返 。
5.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 。
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內容,取消科目二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為4項 。
調整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考試預約間隔時間由取得學習駕駛證明30日調整為20日;對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為30日 。
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地由變更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更好滿足群眾異地考試需求 。
6.緩解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
在城鎮老舊小區周邊選擇具備條件的支路劃定允許夜間、周末、法定假期停車路段,明確停車時間和停放要求,設置相應的交通標志標線,允許車輛臨時停放,緩解“停車難”問題 。
7.便利老年人線上線下辦理交管業務 。
優化網上代辦服務,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手機APP賬號,由親友代辦網上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業務,提升老年人辦理交管業務便捷性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