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企業因疫情原因經營困難的有哪些措施緩解壓力?

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緩解壓力:
一是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
二是協商延期支付工資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可以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
三是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援企穩崗補助、失業保險費返還、技能培訓補貼等政策 。
四是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費免、減、緩政策 。
五是停工停產待崗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建議生活費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具體標準由企業根據支付能力確定 。
【九江企業因疫情原因經營困難的有哪些措施緩解壓力?】六是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經采取穩崗措施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可以依法裁減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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