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的寫法 都有這幾點

墓碑碑文一般由時間、正文、落款及字數限定四部分組成 。
1、時間:即建墓時間 , 寫于墓碑右邊 , 不寫頂端 , 常在全碑三分之二處始寫 , 字體宜寫得較小一些 。
2、正文:是寫兩位墓主姓名 , 老式墳墓只寫丈夫姓名 , 妻子只寫姓氏 , 且大都不居中寫 , 僅靠左傍寫;現代墳墓墓碑上夫妻是并排寫的 , 男居右女居左 。
一般是這樣書寫:“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壽域(或之墓)”12字排成兩列 , “壽域”兩字須比其它字大一倍 , 且居左右兩列的中間 , 也有人提出正文主體字數不能成雙 , 要成單數 , 則宜改為“慈父某公某某配某氏某某壽域(或之墓)” 第一字慈寫頂格中間 , 字體大小與壽域兩字一樣 , “父某公某某配某氏某某” 排成各五字兩列 , 老式墓碑中 , 女性姓氏后常見“孺人”兩字 , 有此兩字的女性 , 通常是丈夫七品官以上或名門望族家庭的夫人 , 普通百姓妻子一般沒資格享此尊稱 。
3、落款:特指出資建造此墓穴者 , 即使出資者是墓室主人 , 也宜具寫自家子女及孫輩曾輩的名字 , 常見的有:“孝男某某、某某、某某 , 孫某某、某某、某某 , 敬立” 沒兒子只有女兒的 , 則寫“孝女某某、某某、某某 , 外孫某某、某某、某某 , 敬立” , 落款位置在左側三分之二寫起 , 字體大小一般與日期一樣 , “敬立”之前要空一格位置 , 子孫名字前省略寫姓氏 , 但外孫若是異姓 , 則要寫上其姓氏了 。
【墓碑的寫法 都有這幾點】4、字數限定:碑文總字數包括時間正文落款必須為五倍加一 , 即16字、21字、31字、36字、41字……不準多一字 , 也不可少一字 , 用“生老病苦死” 或“金木水土火” 各五字去一一對應 , 首字和最后一字必須為“生”字或“金”字 , 因此 , 當總字數不是五倍加一時 , 在時間、正文、落款上就要適當加字或減字了 , 達到上面規定的字數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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