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貴州省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通知政策解讀( 二 )


2.本簽發流程以國家關于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的簽發流程為基礎,在不違背原簽發流程有關要求的前提下,結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需求進行優化完善,經多次征求意見、集中討論以及運行測試后定稿 。
3.為保證簽發信息的真實性,要求出生醫學證明首簽登記表有關信息直接從醫院信息系統抓取,需要簽發機構醫院信息系統與貴州省婦幼健康信息管理平臺進行聯通,實現分娩數據的共享 。
4.申領人通過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網站、微信公眾號、APP補充錄入新生兒姓名等信息,降低簽發人員錄入錯誤信息產生廢證的風險 。
5.明確了換發、補發后紙質證件與電子證照管理要求 。換發和補發的原電子證照均要在系統中作廢,避免同一個人有兩個電子證照 。同時對作廢的電子證照不納入廢證管理進行了指導 。
(三)明確需要申領人提供的材料
啟用電子證照后,群眾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所需提供的材料不變,仍然按照國家關于《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要求執行 。
(四)明確辦理的有關要求
1.明確了簽發人員的“一次辦結”和“一次性告知”義務 。
2.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是2016年上線的,因此系統上線前和上線后無法查詢到簽發信息數據的,無法生成電子證照,故不能換發或補發為電子證照 。
3.2016年使用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后至2021年9月27日期間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可生成電子證照或電子憑證 。
4.線上申請異地換發《出生醫學證明》的,需委托他人持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及相關材料前往原簽發機構進行換發 。
(五)關于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系統與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移動應用啟用問題
本文明確的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流程基于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系統與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移動應用制定,目前我省已完成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系統升級改造和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移動應用初步研發,正在分步進行功能測試、調整工作,待準備工作完成后,還要開展操作與使用培訓 。在正式啟用新版簽發系統和線上申領移動應用后,過渡期內,舊版簽發系統暫不予關閉,仍可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但無法同步生成電子證照 。
(六)關于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深度應用的問題
【關于啟用貴州省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通知政策解讀】下一步,我委將貫徹落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平臺的應用,充分發揮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跨層級、跨部門、跨行業導向作用,逐步推動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各類場景的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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