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關于啟用貴州省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通知》的背景及依據
(一)起草背景
2018年7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提出“推動政務服務從政府供給導向向群眾需求導向轉變,全面推進‘一網通辦’”,要求堅持全國統籌、協同共享、優化流程、試點先行、安全可控的原則,在2022年底前,實現“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設計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全面實現‘一網通辦’”的工作目標,我省是第一批試點省份之一 。2020年3月,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了《貴州省推進政務服務“全省通辦、一次辦成”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推進‘標準統一、異地受理、遠程辦理、協同聯動’的‘全省通辦、一次辦成’政務服務新模式,大幅提高全省政務服務標準化、協同化、智能化水平......2021年12月實現線上線下融合互通、無差別協同辦理 。”的工作目標,要求“按照網絡支撐、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數據共享‘六統一’要求,全面推進省內自建業務系統與貴州政務服務網整合,實現關鍵過程數據、結果數據協同共享” 。2020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做好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規劃函〔2020〕967號),提出“2021年底前實現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全國一體化平臺全面深度應用”的任務目標 。
目前,我省已完成婦幼健康管理系統建設、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電子印章收集制作、部分市州試運行工作,在全面正式上線前,需進一步明確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簽發流程,用于指導全省各簽發機構按規范為群眾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 。
(二)起草依據
本文的起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分娩的嬰兒發放出生醫學證明問題的函》(衛辦基婦函〔2003〕189號)、《衛生部 公安部關于加強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管理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04〕319號)、《國家衛生計生委 公安部關于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3〕52號)等《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有關政策文件,《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做好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規劃函〔2020〕967號)為依據 。
二、主要解決的問題
本文件旨在細化和規范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簽發流程,明確群眾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所需材料以及申領渠道,緩解群眾辦證“跑腿”問題,明確各方職責,共同推動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一體化平臺的深度應用 。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啟用時間
2021年9月27日,我省第一張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成功簽發,12月22日起在銅仁市開展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系統和本文明確的簽發流程的試運行工作,自9月27日起在試點單位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以及自12月22日起在試運行機構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均形成了電子證照,這些電子證照自生成之日起與出生醫學證明紙質證件具有同等效力 。
我委將繼續完善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系統功能,為我省各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2021年9月27日以來為新生兒辦理的出生醫學證明生成相應的電子證照 。
(二)明確簽發流程
1.為群眾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渠道,將相關資料提交增加了線上提交路徑 。群眾可通過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網站、微信公眾號、APP等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自行拍照上傳相關資料,減少辦證“跑腿”,同時線上申領平臺支持人臉識別,可對申領人(默認為新生兒母親)進行人證對比,避免冒名申領,降低非法申領證件的風險 。同時保留線下申領渠道,不便使用線上渠道申領的,簽發機構應協助群眾現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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